刊登日期: | 2019/5/7 |
發文日期: | 2019/5/6 |
發文字號: | 府人考一字第1080042650號 |
主旨: | 貴校前校長張燕合違法失職一案,業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依法議決:「本件免議」,轉發判決書1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08年4月23日108年度清字第13230號判決辦理。 二、副本抄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,請依規定將判決書全文刊登本府公報。 |
正本: |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國民小學 |
副本: | 本府教育處、本府政風處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、本府人事處(企劃人力科)、本府人事處(考訓科)、本府人事處(給與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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